除了上海,北京的老楼加电梯也不再被一票否决。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手册》中首次明确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经2/3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十年的6层老楼,三成以上的住户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盼望着能解决出不了门的问题,可只因1、2户住户不同意,老楼加电梯的方案就不能通过。在北京很多老小区的老楼里加电梯,一直都有这样的烦恼。
但是,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既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承担,不足部分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产权人承担。这就是说,法律并不要求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才能增加电梯。
从此以后,北京旧楼加电梯,也不再是一票否决。今天公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首次明确,符合三个条件,即可开展电梯加装工作:
第一,愿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拥有占有、使用电梯的权利,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二,安装电梯的住宅应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节能。
第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初步方案应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的范围内所有业主的意见,并应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其专有部分占单元住宅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其所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以及所有其他业主的同意。
关键在于第三点。换句话来说,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并且其他业主没有异议,那么就可以增加电梯。对于旧楼的居民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该手册还提出,实施主体应在以下五个方面与有关业主达成协议:加装电梯施工和维修费用筹措方案的可行性、加装电梯施工和维修费用的筹措方案、电梯施工和维修管理主体对电梯施工和维修费用的确认、电梯施工和维修委托方案。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由相关业主签署协议,签署真实性由属地社区组织与实施主体共同组建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保留业主有效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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