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开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版《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开始强制执行。新标准中,不仅增加了4层以上住宅强制安装电梯的要求,还照顾了“剁手”族的感受,要求在小区设计阶段留出安装智能快递箱的位置。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标准中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
随着老年人的比例越来越高,没有电梯的小区让很多人觉得生活不方便。许多老小区的居民纷纷呼吁加装电梯。
对于强制安装电梯的要求,金华厚朴置业总经理胡炜表示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他说:“以前的规定是7层以下小区不要求安装电梯,不过这几年开始,电梯造价占住宅售价的比例相对减少,为了提高小区的整体品质,我们 11年后新建的小区,所有住宅都是有配备电梯的。”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不适用于别墅和各类公寓(酒店式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和挑高隐形复式跃层公寓。
除了电梯,对于喜爱网购的住户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以后的新小区中,智能快递箱将成为标配。
新标准对快递投放处提出了设计要求,在住宅小区方案设计阶段宜布置智能快递箱的位置,宜设置在住宅单元入口,对规模不大的小区也可以集中设置在小区门卫或物业管理附近,应方便投取。
除了金华4层以上住宅必须装电梯装快递箱之外,今天金华还发布了一个新条例,《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12月1日上午,《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文化中心举行。市委常委、秘书长郑余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副市长祝伦根出席发布会。
会上记者了解到,《条例》已于10月25日颁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颁布实施的第二部实体法,也是全省首部电梯安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对电梯安全事项进行较全面的规范。
1. 强化了政府和部门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2. 明确了建设单位、制造单位、电梯管理责任人、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主体的安全义务;
3. 健全完善了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4. 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统一报警电话,统一设置电梯识别编码,实现电梯故障快速救援;
5. 对管理责任人、制造单位、维保单位不依法履行本条例设定义务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金华市登记的各类在用电梯已达5万余台,数量稳居省内第四位,并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随着电梯总量快速增长,电梯使用单位呈多元化、复杂化,电梯设备的老旧化日益加快,全市电梯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2016年度全市通过110联动救援的电梯困人事故575起,共排查电梯隐患988起;今年1-10月,通过110联动救援的电梯困人事故606起,全市质监部门共排查出隐患电梯654起。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有利于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贯彻落实上位法。
发布会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度和精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把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工作;在电梯安全法治化框架内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还就记者们关心的《条例》的地方性特色、实施和监督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相信这些新政策的实施,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