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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层门和轿门_乘坐电梯强行开启、阻挡厅门轿门将面临千元罚款

发布时间:2020-03-30  点击:4230

电梯维保信息图电梯层门和轿门_乘坐电梯强行开启、阻挡厅门轿门将面临千元罚款

    乘坐电梯时,强行开启电梯的层门、轿门或者强行阻挡关门,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月25日下午,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下称“《草案》”)首次提请大会审议。《草案》共 6 章 71 条,主要内容包括一般安全规定、特殊安全规定和监督管理等。
 
《草案》细化了乘坐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
 
     《草案》规定,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乘坐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或者停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强行开启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层门、轿门、箱门或者强行阻挡关门;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乘客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四)破坏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警示标志等相关设施设备;
 
(五)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
 
在处罚方面,《草案》明确,乘坐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草案》用 7 个条文对电梯的防尘防高温、故障维修、专用钥匙、应急救援、安全评估、维保单位的管理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作出规定,回应民众关切,同时也注重与《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衔接,补充和强调重点、难点问题,增强操作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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