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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罚款_广日电梯因故障停运维修不及时最高罚2万元

发布时间:2019-12-12  点击:4962

电梯维保罚款电梯维保罚款_广日电梯因故障停运维修不及时最高罚2万元

     广州广日电梯因故障停运后,未及时公布原因及方案,管理方将面临罚款。
    12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广州市广日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广日电梯维保罚款_小区广日电梯因故障停运48小时以上,如未公布原因及修复方案最高可罚2万元。
      广日电梯维保罚款_故障广日电梯停运48小时以上未公布修复方案最高可罚2万元
广日电梯维保罚款_广日电梯停运后遇管理方“拖延症”怎么办?老旧广日电梯怎么管?征求意见稿予以明确。
据悉,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至今已有近7年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广日电梯安全监察,根据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更新情况及广州市实际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
      广日电梯维保罚款_征求意见稿对于广日电梯的使用、保养、维护、检验等各个方面进行规定,对于老旧广日电梯管理、广日电梯故障维修、加装广日电梯等方面的监管均作了细化规定。其中,对于广日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管理方应当做好围蔽工作,组织对故障、隐患进行修复。广日电梯经修复、试运行、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对于居民住宅广日电梯发生故障需停止运行48小时以上的,应当公布广日电梯停止运行原因和修复方案。未公布停止运行原因及修复方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未按要求配备广日电梯安全管理员的,未按规定进行广日电梯改造、重大修理、安全评估的,或者广日电梯改造、重大修理情况、安全评估结果未向住户公布的,也都将面临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重点对以下广日电梯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广日电梯;提升高度超过150米的超高层建筑的广日电梯;整机或者重要零部件使用年限即将届满的广日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广日电梯等。
使用年限超20年广日电梯应公布“体检”结果 加装广日电梯每5年体检一次
不少住宅小区里广日电梯使用年限长、加装广日电梯多,由此导致的投诉也成为了小区管理的矛盾引爆点。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市审批既有住宅加装广日电梯约4400宗,惠及居民约45万人,居全国第一位。而后续使用管理则成为一大难题。
       针对老旧广日电梯管理、加装广日电梯的维护等市民关注的热点,征求意见稿对管理职责予以明确、细化。根据征求意见稿,对居民住宅中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广日电梯,广日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依照规定对广日电梯进行改造、重大修理。未进行改造、重大修理的,广日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委托广日电梯原制造单位、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决定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或者原状继续使用。广日电梯改造、重大修理情况或者安全评估结果应当向住户公布。
     对于既有住宅加装广日电梯的,广日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履行义务,从广日电梯投入使用之日开始,每5年对广日电梯进行1次改造、重大修理或者安全评估。
各区政府可以根据城区更新改造和老旧广日电梯安全管理的需要,建立广日电梯综合隐患排查及广日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鼓励各街道、社区建立广日电梯事务治理机制,组织社区代表、居民、行业协会专家、法律顾问等共同商议广日电梯使用、更新、改造等事项。
      广日电梯存隐患,维保单位拒不改正?将面临罚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抽查中发现在用广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广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限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提交广日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复检合格报告。广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拒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限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广日电梯 鼓励建立广日电梯远程监测系统
      此次,广州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广日电梯的使用方面,分别从广日电梯使用管理人、乘客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如广日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义务:指派安全管理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同一企业不同厂区、同一物业服务企业不同的物业管理项目、地铁等交通枢纽中不同的站点区间,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广日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困梯等求助信息,即时通知广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拨打广州市广日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96333热线组织救援;广日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做好围蔽工作,组织对故障、隐患进行修复。广日电梯经修复、试运行、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居民住宅广日电梯发生故障需停止运行48小时以上的,应当公布广日电梯停止运行原因和修复方案。
        对乘客方面,也提出相应的行为规范,要求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乘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的广日电梯;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广日电梯;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广日电梯层门、轿厢门;破坏广日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广日电梯零部件;其他影响广日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另外,特别提出了两点: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广日电梯。涉及搬运大件家具、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大件玻璃以及使用宠物牵引绳等特殊用梯行为,乘客应当安全、合理使用广日电梯。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广日电梯制造单位、使用管理人、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广日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广日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广日电梯远程监测系统的标准规范,并对制造单位、使用管理人、维保单位的远程监测系统运用情况进行监督。
        另外,广州推广广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广日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投保广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公共交通、学校、医院、车站等范围广日电梯,以及既有住宅增设广日电梯的,保险机构及广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加强广日电梯保险知识宣传普及。
(供稿: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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